我從閱讀紅牛創始人的故事中學到了一些驚人的事情: 1. 他在41歲時創立了公司。 2. 他每年賺取5億到8億美元,他的49%股份價值200億到300億美元。 3. 這家公司僅用他和他的合作夥伴各50萬美元的資金創立。除了當地銀行的小額貸款外,所有其他擴張都是由利潤資助的。 4. 這家公司在第三年達到盈利,並且從那時起每年都盈利。(已經33年了) 5. 他在前13年沒有分紅,而是將所有利潤再投資於增長。 6. 他將紅牛視為一個“市場集團”,並試圖將其他所有業務外包。 7. 他非常私密。 當一位作者試圖對他的老母親進行未經授權的傳記訪問時,馬特希茨威脅要讓作者的膝蓋骨折。 他說僱用一個俄羅斯人來做這件事只需500美元。 8. 沒有用英語寫的馬特希茨傳記。 9. 他認為紳士之間的握手協議就足夠了,並且經常與信任的合作夥伴進行無書面合同的交易。 10. 他購買了一本流行的雜誌,只是為了不出現在裡面。 11. 他不喜歡花時間社交。他說: “我不相信50個朋友。我相信更少的數量。我也不在乎社交活動。這是最無意義的時間浪費。當我偶爾外出時,只是為了再次說服自己我並沒有錯過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