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像社會科學一樣,有三項職責。 第一:引發爭議。 偉大的藝術並不安撫,而是揭示爭端,邀請新的聲音進入框架。 第二:穩定不確定性。 形式、風格和展覽為混沌賦予形狀,使不可見的事物變得可追蹤。 第三:構建集體。 藝術將我們聚集在一起,通過共享的想象力更新脆弱的“我們”意識。 布魯諾·拉圖爾提醒我們:文化並不是一個抽象的“社會”。 它是一張令人驚訝的聯繫網絡,每一件藝術作品都是一個中介,而不僅僅是一個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