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污名化”(老實說笑死我了)和自由市場及用戶基礎大聲告訴你“我們不想要這個”之間有什麼區別? 2) “迷因幣”的概念並不是某些人在實驗室裡概念化出來的,然後強行推向公眾的;這是一個發生的事情,然後才被賦予了一個名稱。如果“內容幣”的整個想法是有意義的,那麼它早就存在了。完全忽視事物本質的根本差異,試圖合理化一些顯然不成立的東西;僅僅因為他們努力強行推進這個敘事,就證明了這個想法實際上並不成立。 只是我的看法,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