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兩位曾為涉警槍擊事件辯護的律師進行了背景交談。 他們都始終將案件帶上法庭。 在回顧今天的事件後,他們都表示如果是他們的客戶,他們會建議: - 尋求認罪協議 - 願意對較輕的罪行或較低的刑期認罪 - 接受任何不是法定的無期徒刑(無假釋的終身監禁)的選擇 換句話說,這些專門為警察槍擊辯護的律師認為這個案件是無法贏的。 他們會嘗試為他的行為辯護,只是會試圖降低結果的影響。 他們的主要堅持點是: - “我可以爭辯第一槍,並希望獲得無罪或陪審團未能達成一致 - 但我無法在第二槍和第三槍上做到這一點” -“陪審團不會過去輪子的轉動” -“拒絕醫護人員使自衛的理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