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甚至不再嘗試了:中國/俄羅斯對格林蘭的藉口是如此明顯地荒謬。 首先,美國*已經*有俄羅斯作為鄰國,因此併吞格林蘭以「防止有俄羅斯作為鄰國」簡直毫無意義。 至於中國,認為他們會發動兩棲攻擊來佔領北大西洋一個面積是台灣60倍的島嶼,簡直是荒謬至極。 這也是一種邏輯謬誤,因為它要求你證明一個否定,並且顛倒了舉證責任:它要求你證明中國或俄羅斯不會佔領格林蘭,而不是證明他們會。面對這樣的指控,無法為自己辯護,這就是為什麼法庭將舉證責任放在控方而不是被告身上。 更荒謬的是,他所描述的威脅正是他所說的他將要做的事情。這就像是在說「我偷了你的車是為了保護你免受小偷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