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数据强烈证实了我对公务员(和议会)问题的看法,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所需的措施。 所有这些问题都源于三个有毒的缺陷。 1:部长和议会对其部门缺乏领导力。他们没有明确的决策,设定目标,也没有让公务员承担责任。相反,他们躲在公务员背后,委托他们应该做出的决定,并试图避免对选民和媒体对其部门的问责。 2:即使部长希望履行这一角色,他们无法解雇公务员的能力也阻止了他们,因此议会也无法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问责。对于表现不佳必须有后果,而最终定义什么是表现不佳的必须是议会及其代表——这个国家唯一可以声称代表人民意愿的男女。 3:部长和议会对公务员的依赖无可救药,因为他们缺乏独立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手段。与埃及极端主义活动家的丑闻突显了这一点。 英国政府充斥着软弱的领导和软弱的机构。英国的政党需要明白,在我们的制度下,议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立法机构——它必须在政策的起草和执行中深度参与——它是唯一真正对政策结果情感投资的机构。代表们必须具备与这些责任相匹配的技能和经验,而政党机构必须发展目前外包给公务员的能力;行政部门必须在公务员之外收集信息,以便正确起草符合议会需求的政策,并使部长能够对公务员的弱表现进行问责。 最重要的是,政党必须具备起草政策的能力和一个能够独立理解政策中真正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收集机制(而不是任何能够渗透到政府办公室的团体)。它还必须具备良好的统计处理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如果行政部门不想依赖无效的公共机构提供的无用统计数据,他们必须拥有自己的数据。 最终,公务员并不是问题——议会及其对公务员缺乏监督的冷漠和无能才是问题。英国的公务员已经变得既无效又成为独立的政治行为者,这只是一个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