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們需要修正與銀行的交易 現在,普通美國人面臨著與銀行之間極其不公平的交易:存入你的錢,卻得不到任何利息,他們做著極其冒險的事情,如果一切順利,他們卻給自己發放巨額獎金。 而這似乎甚至不是最糟糕的部分!
1/ 壞的一面是,當他們表現不佳時,我們不會得到退款。事實上,我們必須救助他們。這在美國歷史上一直是一個問題,信用和救助之間存在著某種不可否認的緊張關係。然而,在過去,我們對此有一定的控制。
2/ 怎麼做?這被稱為《格拉斯-斯蒂戈爾法》,它的意思是,雖然銀行可以承擔風險,但這些風險主要是為了美國的主流貸款,而不是盡可能多地將資金投入對沖基金,以便他們能夠加大交易的槓桿。
3/ 雖然不完美,但這意味著我們沒有「大到不能倒」的銀行,我們確實經歷了一段相對穩定的銀行業時期,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不得不救助這些實體,我們至少可以接受普通美國人與銀行之間的社會契約。
4/ 所有這一切都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的放鬆管制推動下發生了變化,其中的致命一擊是格雷厄姆-利奇-布萊利法案,該法案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銀行變成了不受限制的自由市場企業,如果它們堅持這一理想,我就不會寫下這些。
5/ 但現在,這些所謂的自由市場巨頭正在主張(你猜對了)政府限制對他們的競爭,以保護他們的獎金。我們也不要對此撒謊:銀行對存款不支付任何利息,但花旗的首席執行官去年賺了3450萬美元。
6/ 更雪上加霜的是,他們現在聲稱如果穩定幣被允許支付收益以與他們競爭,他們的活動將受到重創。他們會嗎?不,他們的獎金只會變小?什麼活動?他們會聲稱是主街貸款。
然而,如果你查看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並衡量他們的住宅抵押貸款 + 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敞口,對於大多數銀行來說,這個比例不到20%。所以,他們希望政府禁止競爭,以便能夠將資金貸給億萬富翁和對沖基金,然後認為自己是好人?
8/ 這裡有兩個潛在的答案。第一個答案,很簡單:讓每個人競爭。收益、穩定幣、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全部都來。讓他們互相競爭! 這是正確的答案嗎?如果你是一個去管制的自由意志主義者,那麼,是的,這確實是!
9/ 但我想要改變 Overton 窗口,提出另一個答案:我們是否考慮過恢復 Glass-Steagall 法?拆分 TBTF 銀行。將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分開。如果我們要保留 FDIC 和救助,則回歸到更小、更符合社會需求的銀行。
10/ 我會回顧我們如何走到這一步的整個歷史,為什麼我認為我們也許應該做個 U 轉,以及在長篇文章中一些影響。如果你關心穩定幣、銀行、政府財政,或者只是想不被坑,你應該讀一讀。
12/ 歡迎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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